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人员
1、教育引导
党组织、党员
2、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人
3、建立申请入党人员档案
党支部组织委员
4、撰写自传
5、确定积极分子
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
支委会讨论(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下同)
同申请入党人谈话
6、报党办备案,领取并填写《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党办组织科、党支部、积极分子
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7、指定培养联系人
8、经常性的培养教育
经常性进行个别帮助
培养联系人
吸收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
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
9、定期考察 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填入《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培养考察情况栏
三、确定发展对象
10、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
(列为积极分子须满一年)
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员讨论
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团组织“推优”( 限共青团员)
团组织
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名单报党总支
党支部书记
报党办备案并指导党支部健全材料
党办组织科、党总支
四、接受预备党员
11、政治审查
12、征求党内外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
13、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党校
14、对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审核
党总支
15、
整理
并
上报
预审
材料
材料一:入党申请书
材料二:自传
材料三: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材料四:思想汇报
材料五:政治审查材料
材料六: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材料七:教育培养考察
材料八:团组织推荐材料
材料九: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
16、党办审查通过并报党委领导审批后发《入党志愿书》
党办组织科
17、确定入党介绍人(正式党员 2 人)
18、党支部或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
19、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
20、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清点正式党员到会人数
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发展对象
汇报培养考察情况并表明态度
入党介绍人
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情况
发表意见
党员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支部作出决议。
支部党员大会
21、对吸收的预备党员公示
22、党组织谈话
学生预备党员
党委指派专人
教工预备党员
23、将《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24、党总支签署审查意见后报党委办公室
25、党委审批
党委办公室
26、发出入党通知书
27、材料保管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28、党支部大会宣布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29、新党员宣誓大会
党总支、党委
30、经常性的教育和考察
加强预备期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分配适当工作
每季度要讨论一次
预备党员、培养联系人、党支部
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党员
31、党支部讨论能否转正
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党小组、培养联系人
支委会审查
32、召开党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讨论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支部作出决议
33、对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34、转正材料报党总支
35、报党委办审查
36、转正审批
党委
37、材料归档
交人事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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